投资者如何看待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

出处:中国证监会    日期:2012/10/17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参与者,积极回报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立身之本。为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情况,提振资本市场信心,持续营造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本专栏自本期开始将围绕投资者反映强烈、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分红、回报等热点问题,分专题陆续刊出系列宣传文章,希望投资者密切关注。

 

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今年五月份以来,许多上市公司在修改的公司章程中增添了利润分配的内容以及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以公开承诺的方式将未来派发现金股利的原则和计划向投资者披露。其实,从2011年12月开始,新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已出现上述内容,作为一个投资者,您该如何看待这些承诺?又该如何理解这些承诺背后的意义?这些分红承诺能给投资决策带来什么?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为什么要持续稳定?

在欧美发达市场中,存在着一批坚持多年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如美国的通用电气持续高水平分红超过一百年,香港股市的汇丰银行长期高水平持续分红等等。这样的行为给投资者两个明确的预期:一是投资者预先就可以大概猜到投资哪个股票可获得现金分红;二是投资者对未来每年大约可获得多少现金分红有大概的估计。这两个预期对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投资者非常重要,因为通过这两个稳定预期,投资者才可以建立合理的投资规划,并决定:1.买哪只股票可预期实现现金回报的投资目标;2.以什么价格买入可以实现预期的股息回报率的投资目标;3.持有多长时间可实现规划的投资目标。

而在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是:一年分一年不分,或是今年每股分一元明年每股分一角。投资者经常面临着两个疑问:一是不知道哪家上市公司会进行现金分红;二是就算知道那家公司派发现金股利,也不知道它要分多少钱。投资者每年只能等着上市公司在公布年度报告(有些在中期报告)时,才能知道其分红方案,因此往往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选择投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广大投资者都追逐资本利得,稳健型投资者无法培育,新的长期资金也无法引导入市。因此,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的预期,对于A股引进新的长期资金和投资者个人的理财规划都意义匪浅。

 

如何让投资者产生稳定预期呢?

2011年12月以来,证监会开始督促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的最低条件及现金分红最低比例的内容。此外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2012年-2014年公司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公司于2011年12月20日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章程规定:“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和未来回报规划“2012-2014年公司每年进行股利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其中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的上述两个披露是两个承诺,承诺的含义是:只要公司当年盈利且年末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为正,则公司必须进行现金分红,且分红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如果投资者对公司盈利情况有大概预期,这样的承诺可以使投资者对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也有大概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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